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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近日從外交部領事獲悉,我國已與烏克蘭就互免機組成員簽證事宜達成協議,該協議將於今年5月17日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一、根據對等原則,雙方航空公司執行定期航班任務的機組成員(包括第三國國籍機組成員),可憑有效護照及機長向口岸邊防檢查機關提供的加蓋航空公司印章的該航班機組成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職務、護照號碼)入出對方國境,免辦簽證。
二、上述機組成員在進入對方國境後,如因機組正常換班、患病、事故、飛機故障、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需繼續停留的,30日以內不需申辦簽證;但若因個人原因需要在對方境內停留的,須入境前在對方外交或領事機構辦妥簽證。(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