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東京電力公司8日宣佈,已查明去年4月有一名17歲的日本少年參與了福島核事故的處理作業,該少年是外包企業的員工。《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18歲者禁止從事核電站作業等危險工作。東電的原子能及選址代理總部長松本純一致歉稱:“雖然負法律責任的是僱主,但東電未對其本人身份進行充分確認。”
據東電稱,該少年去年4月6~11日作爲鹿島公司的外包企業員工,參與了2、4號機組汽輪機房的鑿洞作業,期間的累計被輻射量爲1.92毫希。據稱,此後該少年不再參與核事故處理作業,健康上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