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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記者獲悉,根據《寧夏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經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2012年全區公務員招考筆試中發現的28名違紀違規考生作出取消成績等處理。
據瞭解,此次公佈的28名違紀違規考生中,有6名考生未按規定關閉通訊設備;有12名考生證件不全、不一致,或持無效證件進入考場;有1名考生未在規定的考場和座位上參加考試;有1名考生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答題,且不聽從監考人員勸阻;有2名考生考試時
使用計算器;有2名考生將試卷帶出考場;有3名考生在試卷規定的地方之外填寫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標註信息,以上27名考生當場次的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此外,還有1名考生持假身份證參加考試,已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來源:法治新報記者李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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