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與美國舉行『肩並肩』聯合軍演後,菲律賓最近又流露出低價購買二手F-16『戰隼』的意願。在馬尼拉看來,之前曾引進F-16的東南亞國家(新加坡、泰國和印尼)都迅速成為『地區軍事強者』,自己也應該可以。那麼,美制F-16在東南亞三國的空軍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呢?
新加坡空軍
現在生產F-16的洛·馬公司沃斯堡工廠原屬於通用動力公司,在研制F-16時,考慮到以較低成本外銷,曾推出以較低性能的J79發動機替換F100發動機的F-16/79。
1985年1月,新加坡准備采購8架F-16/79。但美國政府在這一年發生政策轉向,同意出口F100發動機,因此新加坡決定改購8架F-16A/BB1ocK15OCU(英語Oper-ationalCapabilityUpgrade的縮寫,意為『作戰能力提昇』),該采購案在美國軍售計劃中的代號是『和平卡文-1』。
新加坡采購的第一批F-16使用普·惠公司的F100-PW-220發動機,1988年2月20日交付。雖然這些F-16A/B名義上是B1ocK15,但機身都已強化到B1ocK30的水平。首批移交的F-16先飛抵美國盧克空軍基地,用於訓練新加坡教官。1990年,首架F-16A回到新加坡,但第一年就有2架F-16發生空中相撞,其中一架損失,另一架返回基地。
1993年,新加坡宣布將購買第二批11架F-16C/D,並采購額外2架補充損失。1994年,新加坡正式宣布『和平卡文-3』的訂單,決定將訂單增至18架,其中8架為C型,10架為D型。洛·馬公司向新加坡提供每架2300萬美元的優惠價。這批F-16C/D使用F100-PW-229發動機,可發射AIM-120和AGM-88導彈。附帶一提的是,10架D型是F-16DB1ocK52,機背配置有額外電子儀表艙,可裝備電子戰裝備。這批戰機在1998年8月14日回到新加坡。
1997年10月,新加坡決定購買12架F-16,10架為C型,2架為D型,都是B1ocK52批次,總值3.5億美元,包括支援裝備、零附件及任務裝備等,1999年開始交付。
2000年7月21日,新加坡打算再采購20架F-16,這批飛機均為雙座D型,使用F100-PW-229發動機,在機背上裝置有額外的電子戰裝備,2004年底前全部移交完畢。
目前新加坡空軍擁70架F-16戰機,其中62架是先進的F-16C/DB1ocK52,配屬第140、143、145中隊,前兩個是多用途中隊,後一個是對地打擊中隊。
泰國空軍
1985年4月,泰國政府打算在『和平納來頌恩-1』計劃下,向美國采購12架F-16A。與新加坡相同,當時泰國唯一的選擇是性能較差的F-16/79。但情況在1987年7月發生變化,美國同意出售以F100發動機為動力的F-16。雙方在同年12月簽訂合約,共采購8架F-16A和4架F-16B,這批戰機均為F-16A/BB1ocK15OCU。該合約簽訂不久,泰國空軍再次求購6架F-16。這筆訂單在『和平納來頌恩-2』計劃下實施,機型與上一批次相同。
1995年9月,泰國再購18架F-16A/BB1ocK15OCU(單座機12架、雙座機6架),以便成立第二個F-16中隊。這批戰機采購在『和平納來頌恩-3』計劃下實施,於1996年2月交付,是洛·馬公司制造的最後一批B1ocK15型戰機。
2000年7月,泰國在『和平納來頌恩-4』計劃中購買16架二手F-16,以成立第三個F-16中隊。這批戰機在2002年完成交付。這批戰機均為B1ocK10OCU,原本在美國國民警衛隊服役時,性能已被提昇為ADF防空型。另外泰國還購買了2架同型戰機作為零件儲備。
2004年11月,新加坡將7架F-16(3架A型,4架B型)提供給泰國,獲取在泰國烏塔堡基地訓練的許可。
泰國原本在2005年時計劃再采購一批新戰機,不過美國在2007年宣布不同意出售F-16C/D給泰國,迫使泰國轉向瑞典購買12架JAS-39C/D。
泰國空軍總共有54架F-16A/B戰機,另外還有新加坡贈送的7架F-16A,分別配屬第102(綽號『星星』)、103(綽號『閃電』)、403(綽號『眼鏡蛇』)中隊。值得一提的是,泰國空軍的F-16在20餘年的服役期間從未失事過。
印度尼西亞空軍
印尼空軍使用F-16的歷史可回溯到上世紀80年代,當時印尼計劃采購新型戰機取代米格-21、OV-10和其他少數俄制戰機。1986年,印尼空軍決定采購F-16。
1986年8月,在代號『和平碧瑪西納』的軍售計劃下,印尼簽約購買12架F-16A/BB1ocK15OCU,首架F-16A於1989年12月交付,1990年全部交付完畢。
1996年3月,印尼空軍參謀長和當時的通用動力公司簽約再購9架F-16A,這些戰機原本是巴基斯坦空軍訂購的,因為美國制裁巴基斯坦發展核武器而未移交。這批戰機使得印尼終於能建立一支完整的F-16中隊(北約標准)。
考慮到印尼領土領海面積廣大,至少需要60架戰機纔能滿足國土防空需求。但在1997年6月,因為當時的美國克林頓政府不斷批評印尼人權問題,印尼取消了F-16的後續訂單,同時宣布向俄羅斯購買12架蘇-30MK戰斗機和8架米-17V直昇機,總價值6億美元。1999年,美國決定對印尼實施更嚴厲的武器禁運,嚴重影響其F-16機群的維護保養,這項禁運直到2005年11月纔解除。
印尼的F-16機群僅有基本的AIM-9導彈、SUU-20靶彈投擲器等。印尼空軍並未為其機群進行性能提昇,因此僅具有晝間攻擊能力,不過後來獲得AGM-65『小牛』導彈,使其具備了基本的對地攻擊能力。
2010年,印尼空軍考慮再購24架二手F-16,不過打算將發動機及作戰能力進行提昇,使其達到新機水平。另外印尼空軍也必須花費一筆經費建立機庫及維修系統。目前印尼空軍尚保有7架F-16A和3架F-16B,由於缺乏零件和維護設備,這些戰機一直受到妥善率不佳問題的困擾,因此印尼考慮接受二手戰機用以拆零補充零件。羅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