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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要交垃圾費?
用水無記錄這費得“鬆綁”
本報訊(記者萬凌)空置住房沒有用水記錄,戶主卻屢屢被通知拖欠垃圾費。昨日,市民周婆婆致電本報詢問,需要繳納這筆費用嗎?
周婆婆在花橋一村市政苑有一套閒置房,用於堆放雜物,好幾年都沒住過人了,水錶也沒有轉過,每個月社區都派人收取衛生費。去年7月開始,全市水費和垃圾費實行捆綁收取。她本來以爲這套房不必再交垃圾費了,但水務集團下達的水費通知單上還是有垃圾費一項。今年3月,水務集團通知她有一季度的垃圾費欠費共計15元。結果到了5月,她又收到垃圾費欠費的通知,上面除了4月和5月,還有1到3月的欠費。
“本來就不該收垃圾費,怎麼還重複計算呢?”周婆婆很不理解。
記者就此諮詢市水務集團供水部江岸營業廳。工作人員稱,之所以兩張水費通知單上有部分重複計費,是因爲戶主未補交前面3個月的垃圾費,纔會累計催繳。經查詢,周婆婆該處空置房今年內確實沒有產生水費,這種情況下不應收取垃圾費,系統也顯示並未從其賬戶上扣除垃圾費。她可以到所在轄區的城管部門辦理停徵手續,以後水費單上就不會顯示垃圾費一項。
對此,花橋環衛所盧姓工作人員稱,周婆婆可攜帶水費通知單前去調賬,只要確認水錶起止碼沒有變化,該空置房就不用繳納垃圾費,直到有人居住再重新開始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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