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陶汝坤出庭受審
周岩被毀容前照片
羊城晚報訊記者餘姝、通訊員孫志凱報道:10日下午3時,安徽少女毀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陶汝坤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1個月。
當天下午3時左右,被告人陶汝坤被帶上法庭宣判現場。周岩因為病情較重未能出席,周岩的父親在律師的陪同下代其出庭。
此次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原告方將會擇日另行提起訴訟。宣判結束後,周岩的父親當即表示他對判決結果非常不滿,他認為量刑太少,被告人應該被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周岩在獲悉宣判結果後發微博稱:『對於這個結果,我們已是早就預料到的了,盡管不滿,可是我們並沒有上訴的權利,只希望檢察院可以讓我們進行依法抗訴。』同時她還擔心『可能我還沒從醫院出去,他就已經出獄了!』
周岩代理律師王亞林說,被告陶汝坤被判12年1個月量刑和定性均達不到預期效果,他們將於5日內提出抗訴,一旦抗訴不成,將進行申訴。
案件回放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因追求被害人不成,產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家中,將事先准備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機燃油潑在被害人身上並點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頸部等多處燒傷。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餘姝、孫志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