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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 (渤海早報記者馮琳)記者從公安消防部門獲悉,天津市和平區公安消防支隊對某在建工地火災進行調查,認定違法嫌疑人劉某某違規使用明火作業引發火災事故,5月10日,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對違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 5月8日,和平區一在建工地,施工人員劉某某在未採取相關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違反規定使用噴燈進行屋頂防水工程作業,高溫炙烤作業面,致使起火,和平區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報警,迅速調派5輛消防車22人趕往現場撲救。此次火災過火面積30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和平區公安消防支隊執法人員對劉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昨日上午,劉某某已被移交至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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