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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利用司機酒後駕車懼怕警察的心理,幾名男子合夥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爲手段,敲詐勒索。近日,天津南開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聚衆鬥毆罪對這個團伙中的7名成員進行了批捕。
經審理查明:2011年9月至12月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嚴某、房某、張某某、時某五人經合謀後決定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爲手段,利用對方司機酒後駕車害怕公安機關處理的心理,向酒駕司機進行敲詐勒索。五人進行分工,由房某負責到飯店等餐飲場所發現正在喝酒的司機後通知張某等人,由嚴某、張某、時某負責駕駛機動車故意與酒駕司機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由張某某負責與酒駕司機“談判”,共同實施敲詐勒索行爲。
該團伙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流竄於本市南開區、河西區、紅橋區及河東區界內多次作案。按照事先預謀分工,先後對多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每次敲詐被害人2000元至23000元不等,獲贓款共計48500元,均俵分。
其中,2012年2月14日晚,犯罪嫌疑人張某、嚴某等還夥同在酒吧工作的另外兩名嫌疑人王某、任某,經預謀,由王某將被害人張某約至南開區蘋果酒吧,由任某勸被害人張某飲酒,酒後張某駕駛機動車離開,犯罪嫌疑人張某、嚴某等人駕車跟蹤,以一貫手法,敲詐勒索被害人人民幣23000元。
南開區檢察院偵監科受理該案後高度重視,迅速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對該案證據進行了細緻、規範的審查。經準確定性,在確保案件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經主管檢察長批准,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聚衆鬥毆罪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嚴某、房某等7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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