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案,今天(11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槍手『馬面』林正偉24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在2010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慘遭流彈擊斃。
板橋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