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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先准備好了要打小偷的大棍子,記得一共兩根,就是打算可以打斷一根。足足有李小龍的雙截棍那麼粗,放在高高的講臺上。然後老師親自一個一個桌子搜查。終於,在某位同學的桌子裡搜了出來。老師命令這位同學站在講臺前,用大棍子痛打,連衣服都打破了,我看簡直會把他給打死。小朋友站在教室四周,一如死刑犯執刑時的陪斬,個個臉色發白。
多年以後,我在國外遇到這位同學,主動上前打招呼,他卻不認得我,後來又聽其他的兩三位同學說,這位同學也不認得他們。我想不見得真不認得,而是自己的尊嚴已經在那一次的毒打中完全喪盡,這麼痛苦的童年,他不肯再面對。
打人的老師早已作古,他大概不知道他的作為,可能對一個人的一生傷害有多深。
但是小孩子也不見得對此有不同意的想法,老師打學生的藤鞭永不缺貨,因為總有小朋友會找到很合用的呈獻給老師。老師得到這樣的禮物,自然一邊稱許一邊摸摸他的頭。同學也很少會恨這樣的同學,只覺得蠻有意思的。也許,就是沒有人專誠送鞭子給老師,老師自己也能解決這個問題吧?
有的學生直到中學還挨打,我上建中的時候,一位英文老師,他的名字我不會忘記,他寫過一本在世界書局出版的英文輔助教科書。他會打人,隨手帶著一根細細的藤條,誰讓他看不順眼,他就叫上來抽他幾鞭。班上有一位胖胖的同學,不記得什麼事,他叫這位胖同學上臺,二話不說抽上幾鞭,邊抽邊以一口京片子罵道:瞧你肥的,臺北都讓你吃窮了!
這位同學卻好像打的不是自己,任他一鞭又一鞭地上下地抽。後來這位老師大概想想也不是事兒,只得停止。我對這位同學從此刮目相看,我們後來成為好朋友,做了許多在他人眼中離經叛道的事。
我在學校中挨打的機會很少,記不起來有哪位老師打了我,雖然我也不是個好學生。大概看起來我總是安安靜靜、斯斯文文的吧?
我遭遇的是一個長期的暴力家庭。
也許我說暴力家庭不太貼切,姐姐就不會挨打,她有一種天生的嬌貴氣質,讓人打不下手。就是真的挨罵,姑媽罵她的語句好像也會文雅些。重要的是,她也沒有讓人為她讀書跟什麼生活上的問題操過心,她不會逃學,不會不做作業,不會撒謊,不會考試不及格,更不會留級。她太柔順,所有的任務都可以完成,沒有人找得出打她的理由,連罵都不必,對她把話稍稍說得重了點兒,她就會流淚。這也證明有的人挨打真有個人的理由,雖然也不可因此就可以把體罰合理化。不論打我的是我的親人還是老師,我至今痛恨體罰,痛恨暴力,痛恨任何人以暴力加諸無抵抗力者的行為。我之痛恨任何形式的蠻橫專制,與痛恨體罰息息相關。
好幾十年都過去了,要是問我對於打過我的父親、姑丈、姑媽,我會原諒他們嗎?我的回應就是,要是當時,我說在當時,我有能力打得回來的話,我一定會反抗!一直挨打的不一定是我。我後來寫了多年時評,對不公不義表現出非常的反感,此與自小受到家暴必然有關。我也可以很驕傲地說,我一生沒有跟人打架的記錄,起先是不敢打,我身體瘦弱,沒有打架的本錢。後來,我總想證明,不用暴力,依然可以面對問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