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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曾因冒充警察行騙被查獲懲處,後仍不思悔改夥同他人在高速公路上冒充交警以高速倒車罰款名義行騙,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日前,天津市北辰區法院一審以招搖撞騙罪追究涉案兩名被告人刑事責任。
2011年12月7日中午,兩名80後天津青年尤某和張某在天津北辰區宜興埠出口處,利用事先準備的反光背心、電臺、電棒、手電筒等工具,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車罰款爲由騙取司機300元,當日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查,尤某曾於2009年間因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法院一審判決,尤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張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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