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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網友發帖稱,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員工、教師和一些企業等,被強制捐出一個月基本工資給一個新成立的基金。對此,攀枝花市外宣辦負責人稱,這個“扶貧幫困基金”爲常設基金,目標是籌集五千萬元,但捐款都屬於自願。募捐發起方攀枝花市慈善會也否認強捐。(據5月14日《南方都市報》報道)
捐款到底是自願還是強制?且讓我們來看一看記者的調查。在攀枝花市,已有數名網友對記者證實,他們近期的確被要求捐出一個月的工資;團市委一名副書記也證實,捐款數額“原則上不低於一個月的基本工資”;還有網友證明,攀枝花市東區的所有教師都要求按職稱等級進行“自願”捐款,高級職稱1700元,中級職稱1300元,其他人員900元。
不難看出,有關部門對強制捐款的否認並沒有錯,因爲他們要求的就是“自願捐款”;但問題在於,面對上級領導的嚴厲要求,誰敢不“自願”呢?——就教師而言,捐款與年終考覈掛鉤;若不能“自願”完成捐款任務,教師的績效工資就會大受影響。
此外,在攀枝花市,還有一份文件可確保“自願捐款”的任務順利完成。這份文件稱,“由人社局、財政局負責覈定各單位公務員和全額撥款事業人員,按原則捐贈1個月基本工資標準,覈定到每個單位,每個單位按覈定標準只能多捐,原則上不能少於覈定的標準”;“由市直機關工委牽頭,各單位黨委負責,積極組織市級部門捐款,按人社局和財政局覈定的標準,完成捐款任務”。看看吧,如此重壓之下,還有誰敢不掏錢?更可怕的是,當地一個名爲“gogo攀枝花”的論壇因爲討論“強制募捐”而被關閉。這種做法,恰恰證明了有關部門色厲內荏,否則的話,幹嗎怕別人談論“強制募捐”呢?
由此可見,攀枝花市有關部門一方面打着“自願”的旗號,宣稱捐款自願;但另一方面,他們卻利用手中的權力,強制別人捐款。如此行徑,令慈善事業蒙羞。
衆所周知,慈善事業本身是善良的,這種善良不僅表現在對受助者的關愛上,還表現在對捐助者的尊重上;與此同時,慈善事業更是純潔的,容不得任何強權來染指。但不幸的是,現實生活中,一些慈善機構尤其官方慈善機構的從業者,根本不懂得慈善的真正含義,爲了所謂的“政績”,他們不惜動用手中權力,強行攤派,以便最大限度地籌款。如此做法,分明是對慈善事業的踐踏。
這些年來,我國慈善領域風波不斷、醜聞迭出,更要加強對慈善從業者的監管,對於那些強制別人捐款的害羣之馬,理應徹底清除出局。唯有如此,才能讓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文/孫曙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