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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物業公司私自將小區小型車輛的停車費由30元/月輛漲到80元/月輛,引起了小區居民的不滿。儘管物價局多次勸改,但是物業公司拒不執行。近日,蜀山區物價局對該物業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不僅要退回62戶業主多收取的37200元費用,還要再交9000元罰金。
從2011年10月以來,蜀山區一小區的業主們就紛紛到區物價局舉報物業亂收費問題。原來,這個小區的合肥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私自擡高了小區停車費。小型車停車費由原來的30元/月輛漲到80元/月輛,大大超過了物價局核發的30元/月輛標準。很多居民都表示難以接受。物價局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多次上門勸阻,然而物業公司卻拒不整改。
物價局通過調查,查實該物業共向62戶業主多收取37200元費用。2012年1月5日,區物價局向物業下達《責令退還多收價款通知書》,責令該物業將多收款退還給當事人,但物業公司也遲遲未退。
近日,蜀山區物價局向合肥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擅自提高小區小型車地面停車費進行處罰,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37200元並罰款9000元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錢建明朱琛琛本報記者劉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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