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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車罰款爲由,在高速公路出口處攔車行騙。日前,二人均因犯有招搖撞騙罪被北辰區法院判處刑罰。
男青年尤某家住本市武清區,曾於2009年5月8日因招搖撞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2011年12月7日12時許,尤某爲謀取非法利益,故伎重施,與該區男青年張某來到本市北辰區京津塘高速公路宜興埠出口處,冒充交通警察,以高速倒車罰款爲由,攔下被害人樸某駕駛的車輛,騙取樸某人民幣300元。當月17日,尤某、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案件審理過程中,尤某與張某退繳贓款300元。
法院經審理,根據二被告人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因素,以招搖撞騙罪判處被告人尤某有期徒刑8個月,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