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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姚晨奕通訊員易 權)“我這個案子今天能夠執行完畢,全靠你們堅持不懈地努力,你們是最可愛的人。”日前,在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領到執行款的陳某對法院幹警連聲感謝。
遼寧省瀋陽市人胡某,2006年在與陳某合夥經營中,欠下陳某近200萬元的債務,陳某訴至貴溪法院。案件經一、二審,法院均判決胡某應償還其欠陳某的債務。判決生效後,胡某不但不履行義務,反倒消失無蹤。陳某多次找尋胡某無果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貴溪法院立案後,對胡某的財產進行全面清查發現,一向衣着光鮮的胡某名下卻沒有任何財產,此時胡某也下落不明。法院幹警通過多方打聽,瞭解到胡某與他人合夥在鄰國吉爾吉斯斯坦承包了礦場。今年2月13日,法院以胡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公安機關移送偵查。4月25日,胡某在新疆過境去吉爾吉斯斯坦的時候被扣留。4月29日,貴溪法院幹警會同公安幹警,遠赴數千公里之外的新疆,將胡某帶回貴溪。
最後,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胡某也按協議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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