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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高立紅山東來津打工男子劉某盜竊財物價值200多元,因數額不大本不構成犯罪,但他在警察抓捕過程中襲警妄圖逃脫,結果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近日被天津鐵路運輸檢察院批准逮捕。
“五一”放假沒活幹
來到天津站偷東西
劉某今年42歲,山東臨清人。今年4月1日,劉某跟老鄉到東麗區機場附近的一個工地打工。“五一”放假沒活幹,劉某就於5月2日到市區來玩。當日晚上11點多劉某來到天津站,想在天津站偷點東西。劉某到候車大廳轉了一圈,見人比較多但都還沒睡,沒辦法下手行竊,就找了個地方躺着睡了。
轉天凌晨4點多,劉某睡醒後又到候車大廳轉了轉。當轉到第一與第三檢票口之間第二排座椅的第一個座位前時,看到一名穿粉紅色夾克、黃色牛仔褲的女旅客靠着座椅睡覺,身體左側的地上放着一個黃色女式提包,女旅客旁邊的幾個人也都在睡覺。劉某見沒人注意,就彎腰把提包拎了起來,然後拿着包來到第三檢票口附近的柱子那。
企圖逃脫民警控制
致使民警受輕微傷
劉某打開提包,發現裏面有一個白色滑蓋手機、兩個充電器、一塊電池等物品。劉某在柱子那兒玩起了手機,打算等天亮了外面有公交車了就坐車回機場工地。早晨5點30分左右,被盜女旅客張某醒來發現提包丟失立即報警。站內民警在候車大廳進行巡視,查找可疑人員,在第三檢票口附近將嫌疑人劉某查獲,民警表明身份後要劉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途中,劉某擔心被追究偷東西的責任,見只有一位民警,就耍賴坐在地上不走。民警將劉某拉起來,劉某卻揮手打了民警頭部一拳,並抓撓民警雙手和手臂,企圖逃脫民警控制,致使民警左手小指骨折及雙手手臂多處皮膚擦傷。聞訊趕至現場的另一位民警協助將劉某制服,並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天津鐵路公安處技術科法醫臨牀學人體損傷檢驗鑑定:受傷民警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
劉某涉嫌盜竊他人財物,經河北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鑑定:被盜提包及提包內物品的價值共計273.50元,按照法律規定,數額不大,不構成犯罪。但在民警依法帶劉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時,劉某爲逃脫抗拒執法,以暴力阻礙民警執行公務的行爲,已涉嫌妨害公務罪。5月16日,天津鐵路運輸檢察院決定對劉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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