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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賴昌星在法庭上。 (央視視頻截圖)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行賄犯罪一案,昨天上午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賴昌星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及行賄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宣判
賴昌星兩罪並罰被判無期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行賄犯罪一案,昨天上午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賴昌星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千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昌星的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廈門市中院經審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賴昌星通過在香港、廈門等地設立公司、建立據點、網羅人員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團。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賴昌星犯罪集團采取偽報品名、假復出口、闖關等手段,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紡織原料及其他普通貨物,案值共計人民幣273.95億元,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139.99億元。為實施走私活動和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賴昌星於1991年至1999年間,直接經手或指使犯罪集團成員先後向64名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款、房產、汽車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912.89萬元。廈門市中院認為,被告人賴昌星的行為分別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兩罪並罰。賴昌星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據此,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做出上述判決。
廈門市中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對該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據介紹,1999年8月中旬至2001年4月底,有關司法、執法機關依法對賴昌星等犯罪分子的走私犯罪活動進行了嚴肅查處。但1999年案發後,賴昌星畏罪潛逃至加拿大。經過艱苦努力,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司法機關及海關依法對其犯罪行為進行偵查、起訴和公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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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賴昌星案審判顯示
中國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8日表示,賴昌星案件的審判顯示了中國政府堅決打擊犯罪、懲治腐敗的決心,同時也表明中國和加拿大在執法領域開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中方願與加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深化包括執法合作在內的各領域務實合作,共同推動雙邊關系發展。
新聞背景
賴昌星案300多人被追刑責
廈門遠華集團特大走私案,是被稱為『中國第一大案』的重要案件,操控集團的主犯賴昌星是中國通緝的頭號走私犯,以金錢和美色勾結眾多官員,獲得龐大利益,案件不僅涉案金額巨大,而且犯罪手段觸目驚心。
賴昌星1958年出生於泉州晉江。1991年4月遷居香港。1994年初創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開始大規模走私活動。
為了建立一個龐大的走私網絡,全面打開走私渠道,賴昌星首先利誘官員,借故送大禮,或送十萬元紅包。他又以『借錢付高息』的方法,委婉地把錢塞到了對方手裡,賄賂對方。
他其後將地方官員、海關、公安、商檢、邊防、銀行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給以萬元甚至數萬元的工資待遇。這些所謂『員工』專門負責在各關鍵部門物色獵物,培養目標,拉關系,走『門子』。
賴昌星當時還在『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旁邊建下『秘密宮殿』——紅樓,內有豪華套房,甚至『總統套房』,專門利用美女、金錢腐蝕官員。
檢察部門於1999年把廈門特大走私案列為大案,並且出動千人全面深入調查這起案件,結果查清自1996年以來,賴昌星犯罪團伙明目張膽走私販私,在廈門關區走私進口成品油、汽車、植物油、香煙、化工原料、西藥材料、電子機械等貨物,案值共計人民幣273.95億元,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139.99億元,是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走私案。賴昌星還直接經手或指使犯罪集團成員先後向64名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款、房產、汽車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912.89萬元。案件於2000年9月13日在福建省首次開庭審理,至少600多人被審查,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據新華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