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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近日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實施意見》,宣稱鐵路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依法合規進入鐵路領域”,並將規範設置投資准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市場環境。並強調,“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對民間資本不單獨設置附加條件”。
意見稱,要深入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探索建立鐵路產業投資基金,積極支持鐵路企業股改上市,創新鐵路債券發行方式,鼓勵保險基金擴大投資鐵路的範圍和力度,探索利用項目融資、融資租賃、信託計劃等多種融資工具,爲民間資本投資鐵路提供投融資平臺,拓寬民間資本投資參與鐵路建設的渠道和途徑。
在民間資本投資方向上,鐵路幾乎沒有限制:包括鐵路幹線、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煤運通道和地方鐵路、鐵路支線、專用鐵路、企業專用線、鐵路輪渡及其場站設施等項目。在鐵路工程建設領域,凡符合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民營企業,允許參與鐵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以及建設物資設備採購投標。對民營企業和其他各類所有制企業採用統一的招標條件,確保公平競爭。
此外,意見還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鐵路技術創新,投資鐵路新型運輸設備、軌道橋樑設備、電氣化鐵路設備器材、節能環保設備器材、安全檢驗檢測設備及其他鐵路專用設備的研發、設計、製造和維修,平等參與設備採購投標。
意見最後表示,要切實轉變鐵道部職能。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加大鐵路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力度,確立鐵路運輸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創造良好市場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及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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