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何增加考覈考生的案件事實分析的能力,如何尋找司法考試新的知識增長點,如何避免國家法律考試資源的浪費,這些都是目前司法考試改革必須予以重視和思考的問題
□吳情樹
據初步統計,自從2002年國家實行統一司法考試以來,全國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大概五十萬人,這麼龐大的羣體活躍在司法的各個領域,不僅推動了我國法律職業共同體逐步形成,也爲法治建設起到了相當大的引領和促進作用。同時,也要看到,隨着司法考試的不斷推進,這種注重客觀題考查的方式越來越暴露了自身的缺陷。因此,如何增加考覈考生的案件事實分析的能力,如何尋找司法考試新的知識增長點,如何避免國家法律考試資源的浪費,這些都是目前司法考試改革必須予以重視和思考的問題。筆者認爲,今後的司法考試改革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以實現司法考試的轉型。
首先,從一個階段考試走向兩個階段的考試。爲了扭轉當前過於重視法條記憶而輕視法學功底和案例分析能力的不當局面,司法考試應當推行法條記憶與主觀題分析並重的考試方法。初步設想是,將目前一次性的司法考試修改爲兩個階段的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全部採取客觀題的方式,特點爲考查範圍廣、難度比現行司法考試選擇題相對簡單,主要考查考生對法律專業知識和法學理論基礎的掌握程度;第二階段考試全部採取主觀題的方式,由考生書面作答,考查考生的法律應用能力和規範的解釋能力,側重檢測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其思維過程和理論素養,並規定只有通過第一階段考試的考生,纔有資格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實行逐步淘汰、逐漸壓縮通過人數的機制。
其次,從純理論考試走向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考試。目前司法考試中所謂的案例都是由命題人員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加工、製作和提煉出來的,從而喪失了案件事實的原始形態。通過考試的考生即使非常熟悉法律條文的規定,也非常熟悉法學理論,但由於缺少考查考生對證據的概括、歸納能力以及對證據證明力的判斷能力,一旦回到司法實踐,他們仍然無法獨立辦理案件。因爲在司法實踐中,我們所面對的不是一個經過剪輯、加工和製作的案件事實,而是一堆沒有經過剪輯、加工、整理的原始事實。我們要得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之前,首先要對這些原始證據進行整理、歸納和提取,然後再運用法律規範對這些事實進行涵攝,最後形成一個供我們進行規範判斷的事實。
這樣的考試方法也誤導了法學教育。在日常的法律教學中,教師所舉的案件基本上都是那些證據已經充足,信息比較充分的案件,基本上不需要學生對這些證據進行一系列的歸納、分析和判斷,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基本上就缺少一種運用法律規範的模型對現實生活中千姿百態的案件事實進行歸納、概括,並提取符合法律規範的那些事實要素的能力。畢竟,司法過程本身是一個面向案件事實不斷解釋法律規範與面向法律規範不斷概括、歸納案件事實之間不斷調適的過程。而如何對證據進行歸納、概括及判斷直接影響到裁判結論的形成。
最後,從單一的職業資格考試走向綜合的職業資格考試。目前,我國含有法律知識考查的國家級考試主要有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法學碩士入學考試、法律碩士入學考試,這些考試的重複進行,不僅增加了考生的負擔,也浪費了國家有限的資源。因此,如何將司法考試從單一的職業考試轉向綜合的職業資格考試,是司法考試改革必須思考的問題,也是司法考試改革決策者需要綜合判斷的問題。筆者認爲,在司法考試改革中,必須慎重處理司法考試與其他國家級有關法律考試之間的關係。
一、協調好司法考試與公務員考試之間的關係。筆者認爲,法院、檢察院在招收公務員的時候,只讓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纔有資格參加法院、檢察院的公務員考試。而且,考試時不再考查考生對法律知識的掌握水平,只考查考生的行政能力。這樣,就避免了法院、檢察院招收考生之後,還要專門騰出時間讓這些人疲於應對司法考試,而不能全心地投入司法工作,造成國家緊張的財政資源的浪費。
二、協調好司法考試與法學碩士入學之間的關係。例如,張明楷教授就曾主張,應該將司法考試的時間與法學碩士入學考試的時間安排在同一時間,這樣可以使法律專業本科生儘早作出選擇:如果打算以後從事法學教學研究,就攻讀法學碩士與博士學位;如果打算以後從事審判、檢察與律師職業,就參加司法考試,進一步獲得法律碩士學位。這樣既可以避免教育資源的浪費,也避免了法學本科生通過司法考試後不經過司法研修就直接從事審判、檢察、律師職業的現象,從整體上提高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的素質。
三、協調好司法考試與法律碩士入學考試之間的關係。例如,可以讓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作爲法律碩士生進入有法律碩士點的法律院校學習二年半左右,使司法考試成爲法律碩士入學資格考試,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如果要從事審判、檢察以及律師職業,還必須進一步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獲得了法律碩士學位,就意味着通過了司法研修考試,從而有資格從事審判、檢察與律師職業,而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在招收這些考生的時候,不需要再舉行相應的筆試,只需根據申請人數和考生司法考試成績、在校各學科成績來決定是否入圍複試,通過複試者,就可以進入法院、檢察院或者律師事務所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