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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爲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質量安全,本市要求生產企業購進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質量要求,生產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出廠銷售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對產品進行全項檢驗,產品放行前包括檢驗數據在內的所有生產文件和記錄均應經質量管理部門審查並符合要求,不合格產品不得放行出廠。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生產企業必須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確保質量管理部門有效履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職責;企業負責人及其他部門的人員不得干擾或妨礙質量管理部門履行職責等。(記者 徐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