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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偵查的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鬍俊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過該院公訴部門的審查,依法對胡俊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46歲的胡俊因涉嫌受賄罪於今年3月15日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他是南京大學畢業的人文地理專業專攻城市與區域規劃的博士,曾經在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博士後工作站工作,28歲時因學術能力突出被評爲副教授。1997年起,胡俊歷任上海市靜安區城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2003年3月起歷任崇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2008年至案發前任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現查明,胡俊在上述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託,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和個人的賄賂,數額巨大。在上海市紀委受理舉報對其開展調查過程中,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反貪局介入了調查取證工作,並於今年3月2日對胡俊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後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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