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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韓國大法院作出裁決,判定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強制征用韓國勞工的日本企業應該對原告進行賠償。由於這是韓國最高法院首次作出類似判決,改變了韓國法院以往判決原告敗訴的慣例,因此引發韓日廣泛關注。由於日本政府以1965年簽署的《韓日索賠權協定》為基礎堅決認為類似的賠償問題『已經解決』,因此韓日間圍繞該問題的爭執可能擴大化
本報駐首爾記者王剛
韓國大法院首次判決二戰被強征勞工勝訴
2000年和2005年,朴昌煥等9名原告分別在韓國和日本對日本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鐵公司提起訴訟,理由是二戰末期(當時韓國被日本殖民統治)曾被原來的三菱和日本制鐵強制征用到日本,並受到精神上和身體上的雙重傷害,因此要求賠償包括未支付工資在內的各種損失。這9名韓國勞工自1941年至1944年間被強制押往日本,並被強制勞動了1年至4年不等。
然而等待原告的一直是敗訴的消息。日本最高裁判所曾分別於2003年和2007年駁回原告的訴訟,理由是『日本對韓國的殖民統治是合法行為,將《國家總動員法》和《國民征用令》適用於韓國國民並不違法。』而審理該案件的韓國釜山高等地方法院和首爾高等地方法院也在2009年對該案件的上訴作出判決,認定原告敗訴,理由是『根據《民法》,被告可行使權利的時效已經到期。』
5月24日,韓國大法院一部對上述索賠案件進行裁決,判定原告敗訴的一審被宣判無效,並將該案件發回釜山高院和首爾高院重審。
主審大法官金能煥在判決書中寫道:『根據韓國憲法規定來看,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的行為是違法強佔。現在的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鐵與上世紀40年代的三菱重工和日本制鐵實質上是相同企業,因此應予以賠償。』
針對日本最高裁判所宣布韓國勞工敗訴這一問題,韓國大法院在判決中表示,1965年的《韓日索賠權協定》談判過程中,日本政府從一開始就從原則上否認了強制動員損害賠償,該協議的簽訂只涉及韓日政府間的財政、民事、債務關系,但個人的賠償申請權並沒有消失,被征用的受害者仍然有訴訟權。
這是韓國大法院(韓國最高法院)首次裁定日本企業應該就殖民統治時期強制征用韓國勞工作出賠償,這不僅推翻了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決,而且是韓國受害勞工在賠償問題上在韓國、日本、美國提出多次訴訟後,首次獲得勝訴。
韓民間興奮政府尷尬日政府企業堅決否認
《韓民族新聞》25日發表社論,認為韓國大法院的上述判決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政治上都有重大意義。雖然這個判決來得有點晚,但總算能給當事者和遺屬以心靈上的慰藉。
韓國《東亞日報》25日的社論認為,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遭受損害的韓國國民,曾經多次以日本政府和企業為對象提出訴訟,而本次是首次受害者可能勝訴的判決。德國在2007年曾對167萬二戰強制征用勞工給予巨額賠償,而日本在同一時期不僅強制征用韓國國民,而且還產生了慰安婦,但時至今日日本仍拒絕承認事實,並拒不進行真誠道歉。社論認為,只有努力平息戰爭的傷痛,日本纔可以為過去的錯誤行為贖罪。
韓國《中央日報》25日的報道認為,被強制拉到異國土地做奴役的這些人,在時隔70多年纔得以打開賠償大門,從這一點來看韓國大法院的判決意義重大。雖然日本政府和企業極力否認事實,但韓國政府應該出面加以解決,促使日本方面改變態度,韓日兩國正是從對過去錯誤的反省而開始合作和解之路。
韓國《文化日報》26日的社論認為,幾十年過去後,韓國大法院終於對日本『戰犯企業』問責。社論稱,雖然距離日本企業實際賠償還有重重難關,但韓國政府有必要督促日本政府和議會接受德國的范例認真解決這一問題。社論希望日本司法部門能從世界司法的普遍原則——正義和韓日睦鄰友好的未來出發,重新審視類似的賠償訴訟。
韓國政府的態度則有些尷尬。韓國外交通商部高級官員24日在接受韓國KBS電視臺采訪時表示,雖然大法院的判決有意義,但和韓國政府的立場『稍有出入』,韓國政府對此持慎重態度。
韓國《朝鮮日報》26日的報道稱,在1965年簽署的《韓日索賠權協定》中,已經明確就被強制征用勞工未支付工資和賠償問題作出規定,因此實際上該問題已經從政府層面得到解決,韓國政府也就無法出面。但是韓國政府也無意阻止受害勞工對日依法進行索賠,雖然政府層面的索賠已經結束,但受害者個人可以向日本企業提出訴訟,韓國政府已表示將對此盡量給予幫助。
日本涉訴企業則低調應對。日本三菱重工在接受韓國媒體采訪時表示,尚不了解韓國大法院判決的具體內容,因此拒絕正面回應。日本媒體也對該判決大加報道,並好奇如果日本企業堅決拒絕賠償,韓國政府將如何應對。
《朝日新聞》25日的報道認為,韓國大法院的判決已經超過韓國政府的立場范圍,因此後續不可避免會引發混亂。
《日本經濟新聞》25日的報道認為,韓國法院的判決是將韓日兩國政府已經正式解決的賠償問題重新提出來,這在日本看來是『出爾反爾』。
日本政府則明確表示,對韓國大法院作出的判決不予接受。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25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政府不會立即發布對此事的看法。但一般來說,日本和韓國間的財產請求權問題已通過1965年的《日韓索賠權協定》畫上了句號。』
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25日也表示:『個人索賠問題都是已經結束的事情了』。還有日本政府相關人士反問記者,此前韓國政府不是也否定征用受害人個人賠償權嗎?
受害者難獲實際賠償擬成立特別援助財團
韓國大法院的宣判出爐後,韓國被強制征用勞工的實際獲賠數額成為關注焦點。朴昌煥等9人對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鐵提出的索賠金額為1億韓元(約合56萬元人民幣),具體的獲賠金額將由首爾和釜山高等地方法院作出裁定。
但有分析認為,受害者要獲得實際賠償並不容易。日本法院已經就該案件作出『無需賠償』的判決,而韓國法院對三菱重工和新日本制鐵在日本的資產無法實施控制,因此如果在兩家企業拒絕作出賠償的情況下,從日本方面通過查扣資產等方式強制執行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按照韓國相關法律,韓國受害者要獲得實際賠償,可以查扣兩企業在韓國國內的資產。但問題在於三菱重工在韓國幾乎沒有財產,新日本制鐵雖然擁有韓國浦項制鐵5%的股權財產,但這些股票正由新日本制鐵日本總部以存托憑證的形式保管,預計韓國法院將難以進行扣押。
根據韓國前總統朴正熙在任時期與日本政府秘密簽署的《韓日索賠權協定》,日方向韓方提供3億美元無償援助、2億美元有償援助、3億美元民間貸款,作為回應,韓國對日放棄索賠權。韓國部分大企業和公營企業因為得到日本政府的貸款而受益。
目前,以浦項制鐵為代表的韓國大企業已經開始行動,准備為強制勞工提供相關經濟援助。韓國總理府下屬的『抗日強制動員調查支持委員會』25日表示,為了對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受害者提供補償,該委員會決定明年正式成立『日本帝國主義強制動員受害者援助財團』,而部分因《韓日索賠權協定》而獲得貸款並獲得經濟利益的企業已經開始提供捐款。
韓國浦項制鐵已經於今年3月16日捐出100億韓元的資金給該財團,而這是因日本貸款受益的企業首次作出類似舉動。該財團的資金募集計劃,除了175億韓元的政府援助資金外,還計劃向社會征集125億韓元捐助資金,以用於對強制勞工的援助工作。
除了浦項制鐵外,『抗日強制動員調查支持委員會』還向包括韓國道路公社、韓國電力公社、韓國地鐵公社、韓國電訊、外匯銀行、KT&G、韓國水資源公社等8家曾經接受日本貸款的企業發出捐助公文,而部分企業對此態度積極。
也有聲音建議韓國和日本應該共同負起賠償責任。負責本次案件辯護的崔鳳泰律師在接受韓國《東亞日報》采訪時表示:『要建立由有強制動員責任的日本政府和企業、日本貸款韓國受益企業和韓國政府參與的「2+2財團」,賠償被強制征用勞工的損失。對於不參與財團的企業可以采取制裁措施。』
韓日關系恐雪上加霜訴訟或形成蝴蝶效應
韓日媒體普遍認為,此次判決可能會導致目前正因慰安婦等問題而處於緊張狀態的兩國關系進一步惡化。
《首爾新聞》26日的報道稱,日本政府否定韓國民間賠償的說法屬於『不負責任』的行為,韓日兩國最近因為慰安婦問題爭執不斷,而此次強制勞工賠償問題更使兩國關系雪上加霜。韓國YTN電視臺26日的報道認為,隨著日本政府對韓國大法院判決的正面反駁,處於停滯狀態的韓日軍事協定也將面臨更大的陰影。
不僅是韓國國內對此表示反對,日本國民也開始質疑此協定的必要性。韓國《世界日報》26日的社論認為,韓國政府應該以此次大法院判決為契機,拿出更積極的姿態支持韓國受害者賠償權仍然有效的主張,而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不僅要對此進行謝罪,而且必須進行賠償。
韓國《京鄉新聞》26日的報道稱,如果日本殖民時期被強制征用勞工的賠償權得以確認,那麼韓國的慰安婦們也可以對參與慰安婦動員的日本企業提起訴訟。
有韓國的國際法專家認為,以日本政府為被告的慰安婦索賠訴訟很難獲勝,因此對相關日本企業的訴訟將是解決慰安婦賠償問題的一條現實途徑。韓國《中央日報》25日的報道認為,韓國大法院的判決實際上已經否定了日本最高法院的『無需賠償』判決,但是意見不一的兩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各自具有法律效力,在國際法上並不構成爭議。因此,預計這一問題可能會擴大成韓日兩國政府間的外交矛盾。
日本《朝日新聞》25日在其國際版頭條上稱,韓國社會和媒體要求與日本進行談判的呼聲或將高漲,韓國現政府臨近執政末期正失去向心力,再加上日本政府不可能改變對賠償權的解釋,因此該問題將會變得更加復雜。《日本經濟新聞》的報道則稱,韓國出現這樣的司法判例,反映出韓國目前因克服經濟危機而獲得自信,要求對日本堅持自己主張的社會氛圍正在擴散。
根據韓國政府掌握的數字,日本殖民時期被強拉到日本進行勞役的受害人約有14萬人,而韓國民間的統計數字為226583人,目前尚不清楚仍在世的受害人有多少。此次起訴的9名韓國受害人,年齡基本都在80歲以上,且有一人已經在訴訟期間死亡。韓國法律界人士認為,對於去世的受害人而言,很難具體證明遭到強征的歷史,所以在索賠訴訟中會面臨諸多制約。韓國媒體普遍認為,隨著本次案件的深入,估計會有更多的受害勞工站出來對日相關企業進行索賠訴訟。
韓國外交高級官員在接受韓國媒體采訪時表示,韓國政府目前的基本立場是,軍隊慰安婦、原子彈受害者等問題不在《韓日索賠權協定》范圍之內,日本政府和企業對此負有法律責任。同時,韓國政府也尊重本國大法院作出的認可被強制征用受害者擁有個人請求權的判決,並將積極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