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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滬昆高速昌樟段大雨滂沱,一輛疾馳的小貨車因剎車不及,將一名在高速路上行走的女子撞倒。此時,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舒曉琴從江西宜春調研結束後驅車趕回南昌,遂下車施救。這一幕經報道後引起不少熱議,總的來說輿論有贊有彈。有人認爲,官員見義勇爲,有助於社會道德的提升;有人則不以爲然,認爲救人是公民的義務和本能,如果一個學生不遲到、不早退、上課不說話、能完成老師的作業,就樹立爲典型大加宣傳,那優秀的底線退到了什麼地步?
不得不承認,在如今這個社會,道德行爲或正義行爲常常會變成一件極具“風險”的行爲,因此在助人爲樂之前,人們總要掂量掂量行善的成本。一週前的一項調查顯示,77.9%受訪者痛感在當下社會做好人的成本高,76.1%的人坦言現在社會做好人好事的環境差。如果說“好人難當”、“好事難做”曾是國人對社會道德滑坡的一種心理感覺,那麼,媒體的調查數據無疑印證了人們的擔憂。筆者不以爲媒體報道廳長救人事件有啥不妥,將其與優秀底線倒退相提並論頗有誅心的味道。平心而論,當時如果不是廳長下車施救,受傷者是不是能有今日之良好狀況,恐怕誰都不好講;再退一步講,如果廳長見狀卻依舊駕車揚長而去,也許沒有人能指責其一二不是,因爲根本無人知曉。
如今行善的氛圍不好,自然應該轉變行善思維、塑造行善環境,而其中又應該以重塑官員道德推動社會道德建設作爲首要任務。官員不行善,便稱官員沒有履行特殊責任,官員行善,則言這是底線的倒退,加以冷嘲熱諷,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行善環境更難有大的改善。要說中國社會的治理特色,“吏治則國治”恐怕是最大的特色之一。歷史經驗證明,社會倡導的主流道德價值能否實現,能否真正起到以德治國和“化育萬民”的作用,官員階層的“公正廉明”是關鍵,官員的道德高度就是整個社會的道德高度。同理,如果說我們在邁向現代文明社會過程中出現道德和價值迷茫或混亂的現象,那麼根子還在於一些人“官德不修”,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連官員都尚且對行善畏畏縮縮或者斤斤計較,民衆該如何上行下效?
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龍潭村發生的森林火災,儘管已經撲滅1個多月了,但在草街街道辦,一場圍繞“幹部撲火一天補貼700元”的“大火”至今仍在“燃燒”。因爲違規發放救火補貼,草街街道辦書記、主任被免職,但仍以副書記、副主任身份繼續主持工作。這引發羣衆不解,這位書記、主任到底是被處理了還是沒被處理呢?在這件事裏,甚至談不上行善不行善的問題,發生火災,公職人員本應汲取教訓,而救火也算得上是分內之事,豈料還平白無故多了一筆叫“救火補貼”的獎金,成了“論功行賞”。反過頭來看,所謂廳長救人是優秀底線的倒退,是不是無中生有了?公職人員應該時刻謹記自己的榜樣責任,不論是正面的抑或反面的,這恐怕是上述兩件事對公職人員最大的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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