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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馬尼拉5月29日電(記者張明)菲律賓參議院彈劾法庭29日以“未如實申報財產”爲由,投票判決菲國首席大法官雷納託·科羅納“背叛公衆信任和違反憲法”罪名成立。
29日下午,菲律賓參議院彈劾法庭開庭前,擔任主審法官的參議長恩裏萊宣佈取消原先計劃的給每位參議員2分鐘解釋投票理由的時間限制,隨後,22位參議員法官按姓氏首字母排序輪流發表講話並投票,參議長恩裏萊最後一位投票。
根據規定,必須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參議員(即16票)投票贊成,才能將科羅納定罪;而科羅納陣營只要得到8票就可脫罪。當天有反對和支持科羅納的民衆趕到參議院彈劾法庭外等候判決,參議員雷維拉排在第19位出場,投下關鍵性一票,使得支持定罪票數增至16票,支持定罪與脫罪的票數爲16比3。這讓法庭外反對科羅納的民衆一片歡騰,法庭內的檢控方代表也開始握手慶祝。隨後,參議員法官索托、特里蘭尼斯、維拉爾、恩裏萊也相繼投票支持定罪,最終將票數定格在20比3。支持爲科羅納脫罪的3票來自參議員祝克·阿羅約、聖地亞哥和馬科斯。
科羅納從而成爲菲律賓歷史上首個遭到彈劾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今年63歲的科羅納在阿羅約總統任內曾擔任過總統府幕僚長,2010年5月,阿羅約下臺前不顧候任總統阿基諾的強烈反對,堅持任命科羅納爲菲最高法院大法官。去年阿羅約因尋求出國就醫而與阿基諾當局激烈對抗,當時科羅納執掌的最高法院曾下發禁制令,准許阿羅約出國。其後,支持阿基諾總統的188名菲國會衆議員向參議院聯名提交彈劾狀,菲參議院隨後組成彈劾法庭展開長達5個多月的馬拉松式審判。
庭審階段,科羅納曾兩度站上證人席爲自己辯護,承認有4個美元賬戶內240萬美元以及3個比索賬戶8000萬比索的鉅額存款未列入財產申報表,但辯稱“自己認爲有法律規定保護美元賬戶存款的私密性,而比索賬戶則是妻子家族生意款項的關聯賬戶”。科羅納的律師也一直堅持,這些“疏失”不構成彈劾的要件。
根據菲國法律,參議院彈劾法庭判定有罪後,科羅納的首席大法官職務將被撤銷,並被禁止擔任公職。
有評論認爲,科羅納被定罪可以被視爲總統阿基諾的“一場勝利”,因爲阿基諾從未完全承認由前總統阿羅約任命的這位首席大法官。
科羅納本人當天住在醫院未出庭聽判。不過,科羅納的首席辯護律師庫瓦斯日前曾透過媒體放話,如被判罪,科羅納可能會上訴至最高法院。(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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