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男子李某因手頭拮据,將“賊手”伸向路邊價值近32萬元的圍擋廣告牌,後“僱傭”無業人員黃某冒充廣告公司經理,自己搖身一變,成爲“中間人”,介紹黃某與施工人員馬某簽訂拆除協議,騙取馬某1.5萬元。日前,馬某拆除廣告牌時被發現,公安人員接報後將李某抓獲。
日前,公安西青分局張家窩派出所接到報案,稱有人在張家窩鎮一路口處偷盜圍擋廣告牌。民警到場勘查,確認被盜圍擋廣告牌爲10塊,總面積1290平方米,價值近32萬元。廣告牌產權屬於某單位,工作人員稱並未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拆除,但現場施工負責人馬某卻稱,是通過中間人李某與廣告公司簽訂了拆除合同,還支付了1.5萬元。民警找到中間人李某,李某承認是他介紹雙方認識並簽訂拆除合同,但和廣告公司的經理黃某並不熟,只知道他40多歲,河北省人。
民警撥打黃某手機,始終處於關機狀態。此後,派出所抽調骨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繼續加大偵查力度。經走訪調查,民警漸漸發現所有證據都指向李某。民警果斷傳喚李某,其如實交代了犯罪過程。原來,李某因手頭拮据,便對圍擋廣告牌起了邪念,他在外環線找到無業人員黃某,讓其冒充廣告公司經理,併爲其準備了手機和不記名的手機卡。之後,李某打印了拆除合同,黃某虛構了廣告公司名稱並刻了公章,二人一起在馬某面前演“雙簧”並簽訂協議。協議約定,馬某付給廣告公司1.5萬元後,廣告牌全歸馬某所有。
李某事後給了黃某1000元錢,並要回手機和手機卡,全都扔進了河裏。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黃某仍在被追查中。(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青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