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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紅橋區人民檢察院成功起訴了一起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和網上交易功能實施的連環詐騙案,該案中的被告人李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林某某被判處罰金5000元。
2010年11月,李某欲騙取他人錢財,找到林某某說明其意,並允諾事成後給予林某某一定好處。後被告人李某將林某某從外地帶至天津,並通過網上搜索,將目標鎖定爲被害人陳某。李某打電話給陳某,謊稱讓陳某代爲償還其信用卡透支的欠款,還款後當場通過刷卡消費的形式再透支信用卡將錢還給陳某,並給付給陳某一定的手續費。陳某見有利可圖,便一口答應。隨後李某指使林某某持信用卡找到陳某,陳某隨即將36000元刷卡轉入林某某所帶信用卡中“幫其還款”。
事前,李某開通了信用卡網上交易業務,並將其信用卡鎖定爲僅能透支10元,待陳某將錢轉入其信用卡賬戶後,在他處進行網上監控的李某,立即在網上修改了信用卡密碼,以至林某某無法再透支還款。李某得手後隨即拋下林某某,隻身逃往外地,在他處將涉案信用卡掛失、補辦,並將錢款全部取出,用於個人揮霍。陳某發現受騙後,立即將林某某扭送至公安機關,後李某也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遂對二被告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由於信用卡的透支和網上交易功能的方便、快捷,使其在市場經濟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也存在極大的風險隱患,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本案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信用卡的這些特性實施詐騙,因此,在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信用卡時,一定要注意交易安全、保護好個人信息。同時,不要輕信他人,謹防被小利矇蔽而上當受騙。(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宏檢軒高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