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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家對執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父母有獎勵,不僅每月能領到“獨生子女保健費”,在退休的時候,還能領到一次性補助。市政府第100次常務會透露,合肥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標準將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合肥擬執行:“對子女年滿16週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退休職工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城市無單位居民,給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補助;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比照退休執行。”此前,一次性補助標準爲2000元。
另外,將“對於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職工,給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補助”。此前,合肥市對這類退休人員的補助是,退休時按100%發給退休金或者給予一次性補助,一次性補助標準爲3000元。
對於“獨保費”,合肥市各縣區已經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提標,但各縣區標準不一,市人口計生委建議“在全市將標準統一爲30元/月”。 (本報記者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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