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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同文中學初二(10)班郭容鑫
“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兩年的初中生活下來,也換過幾任同桌了。再回想起這幾次“同桌經歷”,不禁感慨萬千。
話說第一任同桌,我們真是有緣啊!初中報到的第一天,我們倆就因爲同時遲到碰上了,又偶然得知我們是在同一個班。找到班級以後,我們又分到了同桌。從此我開始了“地獄”般的生活。我的作業和書、本、文具被他“獨家壟斷”,拿去用還說什麼同學間要“互助”。而他的至理名言就是:你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我的東西還是我的東西。真是讓人十分以及萬分的無語。
再說另一任同桌,那是“守得雲開見月明”啊!和他坐同桌,我不但脫離了第一任同桌的“魔爪”,而且現在是我欺負他了。不但“人身攻擊”,還拿走他的東西“互助”我自己。現在我不得不借用我第一任同桌的至理名言對他。嘻嘻,我好“邪惡”哦……他是屬於那種學習一般但絕對在老師面前很乖的學生。誰知有次他作業沒完成,老師讓沒交作業的同學站起來。別人都乖乖站了起來,他卻紋絲不動。我當時很好奇地問他爲什麼,他語出驚人:我不想站起來。我愕然。
最後就是我的“現任”同桌了,我們堅守“和平共處”的原則。我這個同桌,特別自謙,總說自己笨,自己不會做難題,可考試的時候用她自己的話說總能把題“蒙”對。上次期末還“蒙”了個全班第二,搶了我曾經的位置,這次期中考試她又“蒙”了班級第四。我就納悶:“蒙”的人那麼多,怎麼她偏偏總能“蒙”對呢?
不同的同桌,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境遇自然有不同的感受。百年才修得同船渡,能成爲同桌是一種緣分吧。這學期眼看又要到頭了,下次我的同桌將會是誰?我又會分到什麼樣的地方呢?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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