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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有一句名言,叫出名要趁早。但在我看來,應該是讀書要趁早。至少應該早到讀中學。因爲那個時候精力旺盛,記憶力超強,還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回想起來,那真是快樂無比的日子。
我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看厚書,一本書讀一個星期,比如《高玉寶》《歐陽海之歌》,還有散文集《冰凌花》。這些都是小學讀的。但那個年代偏偏沒什麼書可讀。家裏的四大名著全在“文革”中上繳了。無奈之下只好看傳單,看舊報紙,凡是有字的都看。看多了人就發呆,吃飯時,我常常機械地扒拉着碗,眼睛盯着窗外發直,母親用筷子在我面前一晃,嚇我一個激靈。
上初中後就更癡迷了,見到什麼書眼睛都發亮,誰有書我就跟誰套近乎。一旦獲得一本喜歡的書,那真是欣喜若狂廢寢忘食,下課看,上課也看。爲了不讓老師發現,我專門在做清潔衛生時給自己換了一張書桌,那桌子上有個洞,我把書放在抽屜裏,通過那個洞看書。但還是被老師發現了。老師警告我若再看就告訴母親。我只好把書放在家裏,一放學,兩隻腳好像有繩子在拉一樣往家衝。
母親是個文化人,曾是省報編輯,也曾迷戀文字,卻在才華橫溢的年齡被打爲“右派”,丟了工作。所以她對讀書和寫作,都有着本能的擔憂,怕我將來跟她一樣吃文字的苦頭。往往我一抱起書她就罵,全家就你認字嗎?母親的擔心是有道理的。有一次去買肉,提個籃子在排隊,排在我前面的一個男人正在看書,我就湊上去看。因爲他個子高我看不到,就拼命踮腳。他發現了,蹲下來和我一起看。我們倆看得津津有味,後面的人早把我們繞過去買光了肉。
後來我發現街上有個圖書館,就跟母親要求去圖書館看書。母親雖然很煩我這麼迷書,但還是無法拒絕這樣的要求。於是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去圖書館。每次都讀到黃昏,管理員高喊:關門了,同學!你該回家了!我才依依不捨的離開。有一回從圖書館出來,碰上了我的語文老師,她問我幹嗎呢?我如實說了。老師大爲吃驚。竟然在那個時候,還有個孩子自己上圖書館看書?!那是個不讀書的年代,是個文化饑荒的年代啊。老師在班上把我好好表揚了一頓,而我,不過是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已。
當兵以後,連隊圖書室的書很有限,很快被我看完了,我又在駐地附近發現了圖書館。那時沒有士兵證,我就從營部開了一個證明,一到星期天,就請假去那裏看書。當兵的第二年我發表了一篇散文,得到7元錢的稿費,立即就跑去買了書,先捐給連隊圖書館,然後借出來看,好好過了下書癮。
當然,徹底解決掉我對書的飢渴,是上大學以後。可以說我的閱讀積累,就是在那個時候完成的。工作、成家以後,就再也沒有那麼集中地看過書了,再也沒有那麼快樂過了,雖然家裏的書堆積如山。
有一天陽光晴好,我坐下來讀一本書,忽然被其中的文字打動,那文字彷彿一隻手,撥動了我心裏的弦,放下書很久,仍有餘音繚繞。這讓我忽然意識到,我已經很久沒有感受到這種讀書的愉悅了。
如今人們的一雙眼承擔的任務太多了,要看電視電影,要看報紙雜誌,還要上網,還要打遊戲……真正安靜下來讀書,幾近奢侈。但我還是想說,不能放棄讀書。
加拿大著名醫學教育家奧斯勒,規定自己每天晚上睡覺前,無論多忙都抽出15分鐘時間讀書。許多年後奧斯勒對自己的讀書效果進行了統計:在正常情況下1分鐘能夠讀300字,這樣15分鐘就能讀4500字,一個月就能讀13萬字,一年就能讀150多萬字。相當可觀啊。就算你比奧斯勒先生還忙,每天至少也應該讀10分鐘的書吧,這樣一年也能讀百把萬字了。
當你感到無聊或困惑時,有兩件事永遠不會做錯,一是拿起電話問候父母,二是坐下來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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