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男子陳鋒因涉嫌將女友踢踹致死並聲稱是爲阻止女友吸毒(本報曾報道)。昨天記者獲悉,陳鋒被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32歲的陳鋒是外地來京無業人員,2010年,陳鋒與26歲的女孩賈某相識。2011年7月陳鋒之妻離京,賈某來到陳鋒位於門頭溝區的出租房與陳鋒同居,其間多次遭到陳鋒的毆打。
據檢方指控,陳鋒於2011年11月15日晚上9點多,在本市門頭溝區大峪河灘龍門地區的暫住地內,因瑣事與女友賈某發生爭執,並對賈某實施毆打,最終導致賈某顱腦損傷死亡。2011年11月20日,陳鋒向警方自首。據陳鋒辯稱,他當時由於勸說賈某不要吸毒而發生爭執,並解釋說,他打賈某的初衷,其實是爲了兩個人“好好過”。
法院審理後認爲,陳鋒的行爲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綜合各項情節,法院判處陳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賈某家人55萬餘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