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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昨日,巴南區檢察院偵監科副科長張龑和幹警潘濤給16歲的小明(化名)送去了《感恩的故事》、《晶瑩軟春蠶》兩本書。
據瞭解,3月底以來,小明多次拿着100元錢到菸酒副食店買零食,趁店主找零時將櫃檯上的香菸偷走。“偷的煙一共賣了1000多元。”小明說,他用這些錢上網、打檯球、玩電遊。
檢察官張龑稱,小明是未成年人,沒有前科,盜竊金額剛達到犯罪標準,主觀惡意不是特別強,而且認罪態度好。因此,檢察機關認爲無逮捕必要,決定不逮捕。但條件是:每天幫助父母做家務、每天閱讀書籍10頁以上、每個月書寫一篇心得體會,郵寄給檢察官。
重慶晚報記者張亦囝實習生蘭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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