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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建通訊員章偉聰王阿姨在上海動物園觀猴時因其他遊客推擠導致身體失去平衡意外受傷,事後動物園拒絕賠償,爲此王阿姨訴至法院。王阿姨認爲,在人多擁擠的情況下,動物園沒有安排人員巡視提醒,沒有在危險地帶設立警示標誌,設置的隔離設施又不安全,動物園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自己的受傷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近日,上海市長寧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上海動物園應按40%的責任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賠付王阿姨3.7萬餘元。
-以案釋法
法院認爲,王阿姨摔倒的直接原因,是受其他遊客推擠導致身體失去平衡。但是,事發當日是春節假期,遊園客人衆多,動物園明知這一情況,卻未能適時作出遊園提示;未能在人多擁擠的黑葉猴籠舍前安排專人維持秩序疏導遊客;選用存在安全隱患的繩索作爲隔離欄卻沒有設置警示標誌,因此,對這起事故的發生,動物園也有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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