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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三個對接”工作機制
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將刑檢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創建“三個對接”工作機制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促進社會矛盾化解,力求實現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一是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檢調對接機制。與紅橋區司法局深入合作,將刑事和解與人民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對可適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在堅持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引入人民調解機制,委託紅橋區司法局的人民調解組織在一定期限內依法調處糾紛,化解矛盾。對於經調解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的,將結合具體情況做出不起訴決定或建議法院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二是建立案件風險評估預警對接機制。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與社區檢察室共同開展公訴案件風險化解工作,建立日常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發現刑事案件中的潛在風險;通過提交案件風險評估報告評定風險等級、制定風險化解方案,並確定具體責任人負責解決可能涉訪的案件,以切實化解案件的信訪風險。
三是建立未檢工作幫教對接機制。紅橋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與監所檢察科加強溝通合作,將未檢幫教工作向“兩極”延伸。在審查起訴期間,由辦案人與監所檢察人員共同對在押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進行訴前談話,瞭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動態,隨時開展幫教,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訴訟程序結束後,對監外服刑的未成年人進行社區矯正,進一步完善未檢工作“捕訴監教防”一體化模式。(天津政法報 張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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