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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歡迎市民積極參與,對辦法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並於2012年6月20日前將書面意見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
郵政地址:東莞市鴻福路99號東莞市法制局,523888
傳真:22831352
電子郵箱:dgsfzj@126.com
南方日報訊(記者/郭文君段思午)昨天,東莞市法制局公佈了《東莞市舉報違法犯罪獎勵辦法》(下簡稱“辦法”),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根據辦法,市民舉報交通事故逃逸、經濟犯罪、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等幾類案件,對破案或者抓獲嫌疑人起作用的,都可以獲得獎金。
其中,舉報危害極大、影響極其惡劣並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掛牌督辦的反恐怖案件獎金最高,舉報線索對該類型案件偵破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萬元。
交警支隊和基層分局將設舉報中心
辦法規定,舉報違法犯罪案件的關鍵線索或直接證據,或是爲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提供相關線索或信息,對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案件或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起直接作用的,都可以獲得獎勵。
市公安局將設立全市統一的舉報專用電話、電子郵箱。市公安局及下屬的交警支隊、基層分局也將分別設立舉報中心。舉報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對舉報內容進行登記、轉遞、督辦、回告、統計等工作,辦理舉報人獎勵手續。
一般案件,查證辦理部門應在收到舉報中心轉遞的舉報信息之日起10日內查證反饋;重大複雜案件,應當在30日內查證反饋。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反饋的,要及時向舉報中心說明情況,查證完成後迅速將查證結果反饋舉報中心。
舉報交通事故逃逸最高可獎5000元
按照辦法,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0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500元。有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最高可獎5000元。
舉報搶奪、搶劫、入室盜竊及盜竊機動車輛案件線索的,起直接作用的獎勵1500元,起間接作用的獎勵1000元。
對於舉報製造、銷售、使用假牌假證汽車違法犯罪行爲,也可獲得獎勵。使用僞造、變造汽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案件,經查實後,每輛獎勵300元,累計獎勵不超過2000元。舉報非法代辦上牌點的,經查實,獎勵300到2000元。
市財政設獎勵專項基金
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郵件、信函以及當面舉報幾種途徑和方式進行舉報,可以自願採用公開或匿名方式舉報。
辦法要求,公安機關建立要舉報材料管理保密制度。
舉報獎勵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有效線索獎勵。舉報獎勵所需資金全部由市財政解決,市財政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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