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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銀行卡資金被盜,小解來報案,令其震驚的是,閨蜜小高竟是犯罪嫌疑人。近日,小高因涉嫌盜竊罪被公安機關刑拘並向瑤海區人民檢察院報捕,因小高積極退贓並主動投案等表現獲受害人諒解,最終,瑤海區檢察院對小高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小高和小解在同一單位上班,且住同一宿舍,關係很要好。一次,小高在玩小解的手機時,無意發現裏面有一條信息,內容是小解的銀行卡密碼。小高一時心生貪念。
2012年5月16日晚,小高趁小解不在宿舍之機,將小解的銀行卡偷走。5月19日,她直接用偷來的銀行卡刷卡消費4500元購買了一條金項鍊。此時,小高心中不安,害怕被小解發現,有些後悔。於是,她把這條金項鍊賣給路邊一家收購黃金的私人小店。回到宿舍後,小解通過手機短信提示,發現銀行卡被取了4500元,就讓小高陪她一道去報案。小高一想到兩人平時情同姐妹,內疚不已,就向小解承認了偷卡的事實,並退還現金。後,小高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盜竊的事實,最終獲得受害人小解的諒解。(文中人物皆化名)
(倪霞本報記者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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