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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中山訊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昨日通報稱,該院於3月22日受理的首例員工妻子狀告丈夫的用人單位侵犯“性福權”案,已於6月1日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撤訴。
2008年9月,阿明(化名)在某公司操作離心機時被管模撞傷,造成骨盆多處骨折、後尿道損傷。經鑑定阿明構成五級傷殘,並從此喪失了性功能。就工傷保險待遇一事,阿明雖於2010年4月與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但性功能的喪失卻令阿明及其妻子阿娟(化名)陷入痛苦。2012年3月,阿娟一紙訴狀將阿明所在公司告上法庭,她以“作爲一名女性,卻無法享有婚內性生活,性生活權利受到損害爲由”,要求阿明的公司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阿娟認爲,自己是阿明的妻子,法律保護其配偶權不受侵犯,由於阿明受傷導致自己喪失了性生活權利,阿明所在的公司負有賠償責任。公司方面則稱,阿明因爲工傷造成傷殘,雙方已經經過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阿明也獲得了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阿娟沒有權利再次起訴;另外,阿娟的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規定,其訴訟請求應該依法駁回。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楊靖華認爲,我國侵權責任法所列舉公民受保護的權益,其中有“婚姻自主權”,但並無“配偶權”的規定。“配偶權”是否受保護,其內容是否包括阿娟說的“性福權”,仍然存在爭議;其次,阿明受傷屬於工傷,用人單位即使沒有過錯仍然要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是法律保護勞動者勞動安全及對受傷勞動者生活保障的一種體現,這與一般侵權責任不同。由於阿明受傷導致性功能喪失,並非侵權人侵權所致,用人單位並非侵權致害人,所以阿娟要求阿明的公司承擔責任,並無法律依據;再次,在2009年年底的檢查及勞動能力鑑定中,阿娟已知道阿明的性功能喪失,如果要提起訴訟,阿娟亦應該在兩年內提出。阿娟至2012年才起訴請求賠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其請求也不能獲得支持。
通過法官的耐心解釋後,阿娟已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撤訴。
(李世寅石一夫)
李世寅、石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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