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8日訊記者周芬棉針對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交易高發的態勢,中國證監會今日發佈《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其核心意思是,上市公司停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後,證券交易所將立即啓動股票異常交易覈查程序,並及時將股票異常交易信息上報證監會。
按意見稿規定,證監會在對股票異常交易信息進行覈查後,如認爲涉嫌內幕交易,決定立案稽查的,上市公司應暫停重組進程,並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根據涉嫌內幕交易的主體在重大資產重組中地位和角色的不同以及法人和自然人的區別,如果屬於規定中可以通過撤換或退出重組交易達到“消除影響”的,經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確認後,上市公司可以恢復重組進程。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佔本次重組總交易金額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行爲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國證監會終止審覈。在重大資產重組進程中,證券交易所負責督促上市公司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有關負責人稱,本次制度安排,通過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與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聯動,着力提高重大資產重組當事人、利益方和相關主體的內幕信息保密意識和管理水平。同時,建立“覈查機制、暫停機制、排除及恢復機制、終止機制”,細化內幕交易相關涉案主體,區別對待、重點打擊、疏堵結合,把握公平和效率的綜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