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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檢察官叔叔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珍惜。”日前,職高在校生小帥在17歲生日當天,收到了河北省邯鄲市峯峯礦區檢察院檢察官送去的特殊生日禮物——一份不起訴決定書和《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2009年12月9日,小帥跟隨他人在某中學門口強行攔住高一學生範某,向其索要財物,在他人搶走範某一部手機(價值65元)及50元現金後,小帥與他們逃離現場。
辦案人員瞭解到,案發時,小帥系在校初中生,因父母殘疾,疏於管教,受身邊社會青年的影響,沾染了不良習氣。案件進入公訴環節時,他已是職教中心在校學生。根據這一特殊情況,該院啓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機制,深入小帥所在學校和社區,瞭解到小帥無前科,無不良惡習,案發後已悔改,在校各方面表現良好。結合本案中小帥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情況,並參考社會調查結論,該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爲幫助小帥從陰影中走出來,辦案人員多次與其談心,幫他卸下思想包袱,併爲他帶去了健康向上的勵志書籍,幫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河北省邯鄲市峯峯礦區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始終把教育和挽救放在第一位,他們與法院、公安協商出臺規定,對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將其羈押期間的表現納入量刑建議,實行圓桌公訴、審判,加大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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