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師:承租方有權要求退還雙倍定金
昨日,趙同學來電:
我家在外地,今年畢業在石家莊找到實習工作。今天我找到一套合適的住房打算租下,可房東收了定金後卻反悔了。
本報記者石維調查:
小趙在槐北路一小區內找到一套住房,每月租金900元,三天後可入住。但小趙需先交500元定金。當時房東說,如果小趙不租了,定金不退。誰知4個小時後,房東卻反悔了。當日下午2時許,房東約見小趙說,租金太低,妻子不同意,需要每月增加300元房租,遭到小趙拒絕。“那隻能退回你的定金了,你另覓他處吧。”房東放下定金,揚長而去。“如果可以隨便反悔,交定金何用?”小趙氣憤地說。
河北恆佳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慧臣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交納租房定金後,如承租人違約,定金不退。如出租人違約,承租方仍可要求出租方雙倍退還定金。因此,小趙有權要求房東賠償雙倍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