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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肖虹
11日,省教育廳安全處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山東湖南黑龍江三起中小學生溺亡事故的緊急通報》,要求每所學校,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廳要求各校通過家長會、電話、《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將通知內容通報給每位家長,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護人責任,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
據瞭解,教育部這份“緊急通報”中對3起學生溺亡事故進行了通報:2012年6月9日,山東省萊蕪市萊城區楊莊中學7名初三學生結伴在萊蕪匯河下游游泳時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桃洪鎮文昌村5名小學生在桃洪鎮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時溺水身亡;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方臺鎮7名學生在松花江邊遊玩時,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學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教育部提醒各地教育部門注意:今年以來的中小學生溺水死亡事故,多發生在週末、節假日或放學後;多發生在農村地區;多發生在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發生在學生自行結伴遊玩的過程中,有的是結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爲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發生在小學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全面而有針對性地做好防止學生溺水的各項工作,同時,立即開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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