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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看了色情片後,用改裝的電蚊拍意圖電暈合租女室友,失敗後他又對女室友拍裸照猥褻。日前,天河區法院一審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被告人林權(化名)生於1987年。他在廣州租住了一套三房一廳後,上網發帖邀人合租。與林權素不相識的30歲未婚女子瑤瑤見帖後與林合租。
2011年8月12日23時許,林權以借風筒爲由騙瑤瑤開門,進入被害人瑤瑤的房間,用改裝過的電蚊拍試圖電暈被害人瑤瑤未果,反被瑤瑤抓住電蚊拍質問他爲何這麼做。林權遂抱住瑤瑤拉她的手,瑤瑤奮力反抗。雙方拉扯十餘分鐘,瑤瑤終因體力不支被林權強行拖至林權自己的房間。
到了自己的房間,林權用鞋帶綁住瑤瑤雙手,用透明膠綁住其雙腳,又掀開被害人瑤瑤的衣服和內褲,使其露出乳房和陰部,拍照取樂,滿足其尋求刺激的心理。瑤瑤不斷好言勸說林權保持冷靜別做傻事,林權未對瑤瑤作進一步侵害。後瑤瑤趁林權不備發短信給其姐姐求救。2011年8月13日凌晨2時許,警方接報後將瑤瑤解救,當場抓獲被告人林權。
在法庭上,被告人林權表示。用改裝電蚊拍將人電暈及改裝的方法,都是網友教的,爲掩人耳目,他還將音響的音量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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