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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藍藻暴發,滇池治理走入困境……過去一些湖泊突發環境事件和流域治理的實踐表明,湖泊生態環境一旦惡化,不僅治理成本巨大,更會對經濟社會造成難以逆轉的不良影響。
“十二五”時期,我國將投入500億元優先保護30個水質良好的湖泊,這意味着不走“先發展、後治理”老路的理念,在湖泊生態保護上有了具體實踐。“優先”二字折射的是我國環境保護觀念的轉變,也就是污染防治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的戰略性轉變。
我國深入推進“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戰略,“十一五”期間,重點流域污染防治成效明顯,與2006年相比,2010年重點流域國控斷面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的增加了13.4個百分點。
“休養生息”不是消極無爲,不是不發展,而是創造發展條件、積蓄髮展力量、拓展發展空間。對於污染較爲嚴重的江河湖泊,長期以來不堪重負,必須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力度,早日恢復和提高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對於承擔重要生態功能、水質較爲良好的江河湖泊應該優先加大投入、實行強制性保護。
當然,應當發生轉變的,不僅是污染防治從“被動”到“主動”,還應該是各地的發展觀。各地應該在區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佈局上,充分考慮環境的因素,對水質良好、生態脆弱的江河湖泊劃定生態“紅線”,下決心退出一部分人口和產業,確保加大力度治理既有污染的同時,生態較好的江河湖泊不再因爲污染而受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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