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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明發黃興青少年時代在家鄉攻書習武,他平日爲人豪爽,愛打抱不平,常爲鄉鄰排難解紛,因而有任俠之稱。一年春天,有個姓曾的劣紳看中了鄉鄰的一位有夫之婦,爲了將其佔爲己有,便串通官府,編造罪名,把她的丈夫關進了大獄。黃興得知此事,怒不可遏。這時,恰逢東村李某娶媳婦,李、黃兩家原系遠親,黃興因而前往祝賀,恰巧,曾劣紳也來了。筵席擺好後,黃興有意坐在曾劣紳旁。舉杯飲酒時,他故意失手翻杯潑溼曾劣紳的衣服。曾勃然大怒,霍地站起說:“誰家犬子,竟敢對老夫如此無禮?”黃興也拍案而起,怒斥說:“我只玷污你衣,你就如此不堪忍受,你以奸計誣人,又霸佔其妻,叫別人怎生忍受?”曾劣紳見黃興當衆揭出了自己的癩瘡疤,啞口無言。
1903年,黃興賣掉了自己的田產,買了槍支彈藥,準備起義。起義的日期快到了,不料有人出賣了起義計劃,清朝政府下令通緝黃興等人。那一天,黃興正要坐轎出門,突然有幾個清兵衝到他家門口,惡狠狠地問:“你是黃興嗎?”黃興看他們不認識自己,就鎮定地說:“不是。我也是來找黃興的。他這會兒不在家,說是去明德學堂了。”當時黃興在明德學堂教書。清兵一聽,信以爲真,便說:“那我們一道去!”到了明德學堂門口,黃興對清兵說:“各位兄弟在這兒等等,我去把黃興叫出來。”說罷,他大搖大擺地走進院裏去了。幾個清兵在門口守候着,左等右等沒人出來,就怒氣衝衝地闖進學堂去查問:“黃興在哪裏?”有個人笑着回答說:“剛纔和你們一起來的不就是黃先生嗎?他已經走了。”
1911年的“三二九”廣州起義,是一次極其悲壯的起義。起義部署工作時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難,原計劃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義軍,到了起義的當天只剩下了黃興帶領的一百多人,勢單力薄的黃興毅然打響了起義的槍聲。這是一場明知道要失敗而爲之的起義,黃興率領着這一百多人與百倍於他們的清軍展開了破釜沉舟的決死鬥爭,起義勇士幾乎全部遇難。黃興何以要飛蛾撲火?因爲他要給爲此次起義捐款的華僑一個答覆,他不能讓起義流產,他更要給全國沉睡的人民敲響警世鐘,喚醒人民推翻滿清。“誓身先士卒,努力殺賊,書以此當絕筆。”這就是黃興當年寫下的遺書。
黃花崗起義失敗,黃興負傷斷指,避居香港時他填了一闋《蝶戀花·贈俠少年》:“……昨夜晚涼添幾許?夢枕驚回,猶自思君語。不道珠江行役苦,只憂博浪錐難鑄。”道出了自己肝膽過人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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