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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劉昊)從7月1日起,深圳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將統一下調20%,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按4595元/月的標準計算。昨日,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知了這一消息。
工傷繳費“打八折”職工待遇不打折
據瞭解,自7月1日起,深圳市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將統一下調20%,即對風險較小、中等風險、風險較大的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分別從0.5%、1.0%、1.5%下調至0.4%、0.8%、1.2%。其中已經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第二類、第三類行業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隨之同比下調。
企業繳費變少了,工人的工傷保險待遇會因此受損嗎?不會。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峯告訴記者,制定新基準費率的目的是爲深圳企業減負。工傷保險是一個當期支付的險種,因爲產業轉型加快,加上工傷預防工作做得較好,近幾年來深圳的工傷事故率持續下降。與此同時,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明顯增加,因此工傷保險結餘資金較多,可以保證繳費調整後參保人待遇不變。
社平工資調至4595元/月
自今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的,統一按4595元/月的標準計算。
記者瞭解到,深圳市社會保險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市社會保障部門應該在每年7月1日起,調整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其調整的依據是市統計部門發佈的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深圳市社保局負責人介紹,目前深圳市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是以2010年的社平工資4205元/月爲準。根據市統計局發佈的相關數據,本市2011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55143元,摺合成月平均工資爲4595元,這一數據被作爲新計算標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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