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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小野陳立忠吉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近日審查批准了《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防震減災條例》。條例明確了立法目的、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防震減災規劃、地震和火山監測預報、地震安全性評估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災害防禦、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據介紹,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地處全球地震活動最強烈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質構造複雜,是我國大陸唯一的深源地震、淺源地震和火山活動共存的地區。境內已查明的斷裂帶有13條,其中11條沿斷裂帶發生過中強地震或震羣活動。據吉林省地震臺網監測數據顯示,琿春—汪清—穆棱一帶是我國大陸唯一深源地震帶,深源地震發生次數逐年增加;敦密斷裂帶是州內淺源地震帶,由平靜轉爲小震活動多發。根據中國地震烈度圖圈定,延邊有6個縣市爲6度烈度區,部分縣市爲7度烈度區。
目前,延邊州已建省直延邊地震臺、敦化地震臺和長白山火山監測站,先後新建(改造)4口地震地下水監測井,完成6口地震地下水監測井的數字化改造,並構建尾號統一爲0114的全州地震工作應急專用電話網絡。
條例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並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學校、托幼機構、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
此外,條例確定每年5月份爲全州防震減災宣傳活動月,5月12日爲全州防災減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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