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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特大製售假幣案昨天宣判
4主犯1死刑2無期1判15年
僞造1.28億假幣流入市場!兩年前,一夥僅有着小學文化的青年男子,在湖南僞造1.28億元假幣運往廣東銷售一空。繼湖南籍主犯張良成一審被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案8名廣東籍案犯作出一審判決,4名主犯中吳生有犯僞造貨幣罪被判處死刑,吳俊發、黃鬆金被判處無期徒刑,林志明存在重大立功情節獲刑15年,其餘4名案犯分別獲刑5年至14年不等。
3個月僞造1.95億假幣
2010年4月27日下午,一輛牌號爲湘D-92686的長途客車在花都區北興加油站停靠時,被警方現場查獲假幣6696萬元。經查,一名叫張良成的湖南常寧籍男子,於當日清晨委託該長途客車車主,將34件貨物運往廣東,並當場支付運費1000元……隨後,廣東、湖南兩地警方聯手破獲這起全國特大製售假幣案。
2009年9月、10月以及2010年4月,張良成等人在湖南省常寧市開機制造假幣3次,數額總計1.95億元,隨後分5次通過臥鋪客車運輸到廣州。
經查覈,除被查獲的6696萬元假幣外,前4次運往廣州的1.28億以3元~3.5元真幣購買100元假幣的價格銷售一空,全部流入市場,共計獲利150萬元。
獲死主犯竟微笑退庭
昨天10時許,隨着主審法官一聲令下,吳生有等8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押進法庭。
依據主審法官宣讀,吳生有犯僞造貨幣罪,判處死刑;吳俊發犯僞造貨幣罪,判處無期徒刑;黃鬆金犯運輸假幣罪,判處無期徒刑;林志明犯僞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0萬元。
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吳生有表現淡定,只是當庭低聲提出“要上訴”,隨後在被法警押出法庭時,吳生有一臉微笑,用戴着手銬的雙手向家屬揮別。此外,獲刑無期的吳俊發也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其餘6名被告人則一致表示“保留意見”,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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