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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討薪真不容易。去年底,有媒體報道,厚道的新疆農民索傳平爲討要政府部門拖欠的工資,不走極端,也不弄創意,“臥薪嚐膽”27年未果。幸運的是,他得到了縣委書記的幫助,他的討薪生涯終於柳暗花明,討回了被拖欠的5393元工錢。而他當年的合夥人,因癌症已經去世,終究沒等到這一天。從三十歲等到六十歲,從壯年人討成了老年人,從黑髮人討成了白髮人,人變老了,錢變“小”了。用了近兩代人的時光來討薪,索傳平成功了,但“成功”的代價是巨大的。如果不是縣委書記開恩,說不準又會是另外一種結果。
付出勞動獲得報酬,本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現今很多時候,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卻不能及時得到報酬。匪夷所思的是,很多時候,合理合法的討要方式並不能奏效。萬般無奈之下,當他們把討薪方式“升級“到自虐的程度,反倒可以峯迴路轉。爲討薪,四川雅安名山縣的三位農民工曾爬上了高塔;河南信陽的幾名農民工曾把自己埋在了鄭州黃河灘上;三位農民工曾在深圳鬧市裸奔……討薪過程雖艱苦,結果卻很怡人。
在清欠機制已相對完善、惡意欠薪已經入“罪”的大背景下,自虐式討薪故事頻繁上演的背後,對應的是有關部門對欠薪治理的劣質化。按照正常的程序,老百姓欠薪了,有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建設管理、信訪調解等部門可以依靠,如若這些起不了作用,還有司法程序可走。可令人遺憾的是,一些部門不問應問之事,不盡應盡之責,不用應用之權,不出應出之力,導致討薪者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近年來,清欠年年抓,惡意欠薪依舊、“自虐”式討薪依舊;“惡意欠薪”入“罪”已超過一年,卻鮮見“老賴”入“刑”。
應該說,老百姓採取自取其辱的自虐方式討薪,往往並非其本意,純屬無奈、無助,是一種別無他路的選擇,充其量只是期望能得到有關部門的認真對待。有關部門如果切實履行職責,尤其是在情況還沒有達到“惡化”的程度之前到位、盡責、守責,總會找到幫老百姓維權的途徑。相反,如果無動於衷,或者敷衍塞責,再多的法律條文、再好的應對機制都會淪爲擺設。長此以往,只會把更多的討薪者推向“光怪陸離”的討薪路。對此,相關部門應該深刻反省,有所作爲,不要總在討薪成了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之後,再去考慮清欠討薪的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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