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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個“房蟲子”看中一套正在出售的房子,原本想要轉手多掙2萬元,誰料,卻遭遇房主設下的陷阱,自己先期交付的房款打了水漂。公安經偵總隊大港支隊接到報案後5天就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家住大港油田的張某有一套房子出售,標價27萬元。得知此事的王某是個“房蟲子”,他發現這套房子的標價可以再賣高一點兒,於是找到了準備購房的李某,報價格的時候多加了2萬元,李某看了房子的信息後表示願意出價29萬元購買這套房子,前提是要到銀行貸款購買。於是,王某和張某商議,稱幫張某找了一個買家,願意出價29萬元,如果促成這筆買賣,這其中2萬元必須歸他所有。張某則坦言,自己賣27萬元,如果王某找人能多賣錢,多出來的錢自然就歸王某。但是張某同時還提出,自己賣房是急需現金,如果想要賺取其中差價,必須在一週內付他現金,等銀行放款到張某賬戶,他再將29萬元錢轉給王某。爲了賺取這其中的差價,王某沒有猶豫就將27萬元現金分幾次全部付給了張某。
張某拿到錢後便將房子賣給了李某,辦理了過戶手續。按照程序,李某辦理銀行貸款,約一個多月後,銀行的29萬元貸款打入張某銀行賬戶。當王某再撥打張某電話時,卻發現對方已經停機,他立刻到公安機關報了警。公安經偵總隊大港支隊在調查後發現,銀行的29萬元貸款已經於2011年12月23日到了張某賬戶,張某當天就將這筆錢全部取走,之後便銷聲匿跡,連手機也停機了。
今年2月8日,警方對此事進行立案偵查,偵查員對張某的行蹤進行調查,經瞭解,張某自打賣房後便與家人斷了聯繫,不知去向,2月9日,警方將張某上網追逃,並對張某的親朋好友進行工作,試圖找出張某的行蹤。3月13日,偵查員得到消息,張某在離津後直接到了深圳一帶,在當地警方協助下,偵查員趕赴深圳,在一家小旅館內找到了張某的落腳點,3月20日,將張某抓獲並帶回本市審理。
經審訊,張某交代,自己欠下了一筆債務,爲了還錢,他只能把房子賣掉,但是在賣房子的過程中,王某主動提出能幫他將房子多賣2萬元,並想賺取其中差價,於是他以急用現金爲由將27萬元拿到手,他將27萬元全部用於還賬,但是欠債還有很大缺口。隨後,購房的李某向銀行貸的款也打進了他的賬戶,張某顧不上太多,直接將錢取走一走了之。爲躲避追究,他先是把電話卡停機,還逃往深圳準備躲下去,沒想到還是被抓了回來。目前,張某因合同詐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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