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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周叢笑)昨日起,長沙市地稅系統將陸續向全市39.5萬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郵寄2011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此次寄出的個稅完稅證明在去年36.5萬份的基礎上又增加了3萬份。這是長沙市地稅部門爲滿足納稅人應享有的查詢權、知情權,更好地爲納稅人服務而開發的一項便民舉措。個人在從事有關經濟活動時,如辦理購房和購車貸款等,相關機構會向個人索要完稅憑證來證明其財力和作爲公民應履行義務的誠信度。可以說,完稅證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是個人信譽和履行納稅義務的具體體現。
以往市民要查自己的納稅信息,要跑到單位的財務去申請,現在看完稅證明就一清二楚了。鑑於個稅完稅證明的重要性和嚴肅性,郵政部門和地稅機關制定了嚴格的投寄操作規範、保密制度和各類預案,以保信息不外泄。
市地稅局所得稅處工作人員李昊表示,若未取得郵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納稅人,如需要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可持本人身份證件向主管地稅部門提出申請,主管地稅部門確認其身份及在一定期間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後,將爲其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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