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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深圳農民工、勞資關系發展論壇發起人吉峰聯合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奧一網,針對此前征求公眾意見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啟動了大型市民意見調查。昨日,這一調查結果統計並發布,有超過2.5萬人填寫了問卷,『反對聲』幾乎呈現一邊倒的情況。
絕大部分受訪者認為,涉及深圳1100萬參保人利益的醫保辦法應由人大立法,六成人贊成由第三方中立機構再次起草辦法。據悉,今日,吉峰將到深圳市人社局,以個人身份申請信息公開。
七成參與調查者為『公司職員』
辦法自5月4日至6月7日征求意見以來,引起了廣大市民的關注,坊間爭議不斷,『醫保事件』不斷發酵。為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吉峰決定發起此次調查,調查采用『網上調查』和『網下問卷』等形式,共有25276人參與調查。
在受調查人群中,戶籍和非深圳戶籍基本上各半。但在身份上,以『公司職員』最多,佔71.5%,其次是『一般市民』佔13.6%,排在第三的是『農民工』,佔7.7%。而『公務員』參與此次調查的人數則墊底,僅佔0.5%。
由於辦法根據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分別建立了綜合醫療保險、統籌式醫療保險和綁定式醫療保險。有97%的被訪者認為不應當根據人的身份和地位劃分,而應統一得到平等的醫療保障。而辦法中,規定門診輸血費待遇,綜合式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報銷90%,統籌式醫療保險和綁定式醫療保險參保人可以報銷70%,也有85.5%的被訪者認為不公平。
『想延長就延長,投保人的利益何在?』
辦法中『在2017年及以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在深圳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的,退休後不用繳納醫療保險費,達不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仍應繼續繳費。』這一規定是此次引起外界爭議的主要問題之一。對於『累計繳費25年』,97.6%的被訪者都認為『不合理,不能夠做到累計繳費滿25年』。
『想延長就延長,想縮短就縮短,投保人的利益何在?保障何在?對於投保金用往哪裡、去向一概不透明且沒有第三方監督。如果繼續投保,難保投保人不是被「釣魚」投保。』一位市民認為,擅自更改期限是違反契約的行為。
近九成人反對『中斷參保三月重計連續繳費年限』
辦法引起社會爭議的另一個規定是『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醫療保險,自重新參保之月起重新計算其連續參保年限。』對此,有89.9%的被訪者認為『不公平』,其中有27.8%的被訪者認為該條款是為公務員服務的條款。
記者注意到,在這一問題的調查中,許多市民爭相發聲。『政府沒有能力保證每個企業給員工參保,也沒有能力解決失業率的問題,卻有能力清零繳費年限,這不是讓參保人得不到保障還損失了機會成本嗎?』一位被訪者說。
另一位則表示,部分在深圳工作的人,不可能保證在三個月內能找到合適的工作,而且不少公司還需到三個月試用期過後纔買保險。『金融危機期間,許多企業倒閉或裁員,找工作很難。而且人家前面都交了十幾年了,因為三個月就斷了,也太不合理了。』
絕大部分人希望由人大監督立法
辦法規定的監督機構,僅有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負責對醫療保險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和基金收支、使用、管理情況實行監督。『但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大部分由深圳人保局領導和政府官員組成,辦公室設在人保局。』吉峰說,在這一調查中,有98.6%的被訪者認為,應該成立由參保人員等組成社會方監督委員會。不少被訪者希望,市民的社保金額透明度能跟銀行年金一樣,並認為投保人應有監督權力。
立法層次也是此次市民反應較大的問題之一。吉峰認為,深圳具有特區立法權,曾針對深圳的社會經濟生活制定頒布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規,但醫療保險事關深圳1100萬參保人利益,此次的醫療保險辦法卻只是規章,立法層次太低。而調查中,有97.6%的人也認為,醫療保險不經過人大立法是不合理且不能接受的。
有六成被訪者建議『醫療保險應該由社會第三方機構起草,經過人大立法程序』,五成多人建議『社保局首先公開社保基金信息,看有多少錢,先算算賬再說』,有29.3%的人建議『直接由人大立法』,還有16.7%的人建議『先不要立法,先進行社會調查,看市民什麼意見,再舉行聽證會,最後再立法』。
【焦點透視】
調查結果發布會也吸引了一些市民和專家參與,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副教授翟玉娟,深圳大學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肖俊,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經濟學博士後趙明昕,勞資關系發展論壇發起人吉峰等對辦法再次發表了觀點,並希望深圳市人社局能重視。
焦點
1
『對外來工排斥較明顯,應體現公平和普惠』
由於辦法根據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分別建立了綜合醫療保險、統籌式醫療保險和綁定式醫療保險。不少專家和市民均認為這未體現公平原則。『辦法引人不滿之處不在於具體某一條款,而在於所有引起爭議的具體條款都是與其立法總則相對應的,即通過「戶籍」身份的規定限制,將非深戶籍的絕對數量群體摒棄在綜合式醫療保險體系之外,即基本醫療需求之外。不但無法保障參保人基本醫療需求,反而減弱了參保人風險能力。』吉峰說。
肖俊也認為,辦法裡包含較多社會排斥和制度排斥,尤其是對外來工,並且有將其制度化的傾向,應體現公平和普惠原則。『調查報告基本上如實反映了市民的意見。我個人認為,這個辦法的公平起點太低,深圳作為先鋒城市,這樣的立法不應該出臺。』而對於社保局的數次回應,肖俊很不滿意,『明明立法中有不完美的地方,為何要反復辯解,這不是立法者應有的態度』。
『深圳按照戶籍區分為三種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對非深戶籍的人員,用人單位有三個選擇。從成本角度趨向選擇最低檔次,這不僅將對非深圳戶籍的白領階層以及農民工不利,因為他們的醫療保險水平差,同樣也對深圳戶籍人員不利,讓他們更難就業。』翟玉娟說,醫療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首要就是公平。
焦點
2
『既然無收支問題,就沒必要增加繳費年限』
對於累計繳費至25年的規定,翟玉娟認為,這加重了參保人的負擔,在法律上是違約行為。『深圳是一座年輕的城市,醫療保險結餘巨大。去年深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94.067億元,地方補充醫療基金8.666億元,勞務工醫療保險基金5.250億元,城鎮居民醫療基金8.307億元。全年共支付社會醫療保險待遇63.74億元,當年結餘52.55億元,結餘佔總收入的45.2%,佔總支出的82.4%,深圳社保有關負責人提出按照目前費率,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即使10年內不調整,基金也不會出現任何收支問題。在這種背景下,就更沒有必要提出增加繳費年限。』
研究商業保險的專家趙明昕也認為,這一規定缺乏人性化。『人在年輕時由於得病幾率較低、風險也較低。隨著年齡增長,健康風險在增加。按照風險和費用相適應的原則,年輕支付少,年齡大支付很多,但是人的年齡增長,反而支付能力在下降,所以商業保險在這個方面采取的是等額制,甚至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先繳後理,這是比較科學的。如果一直要求人支付到退休之後,怎麼感覺還不如保險公司?』
而對於『三個月中斷清零』,翟玉娟認為,這或將導致非深圳戶籍的人員離開深圳。但深圳僅靠200多萬戶籍人口是無法正常運轉的,『這種政策就是逼迫非深圳戶籍的人無法留在深圳,將會影響深圳的活力和長遠發展』。
焦點
3
『辦法透出大量部門利益』
翟玉娟說,深圳醫療保險基金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缺乏社會監督。『目前的深圳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是對所有的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任何一個社會保險險種都專業性強、涉及面廣,僅有一個監督委員會是不足的。而且,現行的監督委員會大部分由人保局和政府官員組成,是自己監督自己。建議成立醫療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由普通參保人、社會中立人士、審計專業人員組成醫療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同時要加強人大對社保基金的審計和監督。』
『問題的根源在於是部門立法,這個辦法我一看就覺得應該是社保局做的,到處都透出部門利益,這也是當下立法的一個特點。部門主導立法,公共利益為名,實施部門之實。所以很難做到公平、公正。』趙明昕認為,該辦法應由人大立法,起草者應該委托給學術機構或研究機構來起草比較好。否則,公眾肯定是不滿意,『調查結果已經證明,反對聲音可以說是一邊倒』。
南方日報記者張瑋